现代外交11月26日刊登Tanzeelur Rehman的文章,分析作为全球数据基础设施的海底电缆和国际海洋法。
作为一个普通人,人们一致认为数据和通信信号是通过围绕地球运行的多个卫星系统来进行传输。然而,这是一个严重的误解。有的人觉得,很难想象,通信信号本身能被分解成数据位,然后通过看不见的电缆以光速在海洋深处游走。然而,现实情况是,目前世界上99%的通信数据,正是通过隐藏在海底的电缆传输。这些电缆现在可以恰当地称之为看不见的全球化动脉。这些海底电缆作为全球基础设施,为大数据、通信信号、电话流量甚至金融资本在世界各地的流动发挥作用。
在过去的十年中,这些水下光缆在受国际法保护方面的弱点和空白已经凸显出来了。本文旨在批判性地分析国际法在保护这些全球水下数据高速公路方面存在的一些漏洞。
1858年,第一条横跨大西洋的海底电缆铺设在爱尔兰和纽芬兰之间,26天后发生断裂。1864年,另一条横跨大西洋的电缆铺设在同一地区之间,这次证明了成功。有趣的是,这些最早的电报电缆的传输速度是每分钟12个字,到了20世纪20年代,传输速度成倍增长,达到每分钟200字。电话的发明扩大了对这些横跨大陆的电缆的依赖。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60年代末,水下同轴电缆主导了洲际语音通信。
正是1970年代卫星系统的发明,大幅度的降低了通信技术对海底电缆的依赖性。尽管卫星系统主宰了电信世界十多年,但它们很快就被光缆的发明所取代。与过去的同轴电缆相比,光缆在传输大量数据和信号方面的容量更大。第一条光缆于1986年铺设。截至2019年,已经有241条活跃的、不同的海底光缆,这些光缆在海底的总长度为110万公里。有人指出,如果海底光缆停止传输,那么美国的数据流量总量中只有7%能够最终靠卫星传输,这说明了海底光缆对卫星的主导地位。
海底电缆是数字化的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确保数据的流动和交换。令人惊讶的是,在国际法律框架下,它们被认为是无形的、非物质的和非领土的。能够理解的是,使用互联网的一般网民,并不知道数据传输的物理侧面。然而,国际法及其有效的基础,是建立在有形物体和物质之上的。就理论框架而言,国际法专家现在慢慢的变多地采用这种分析方法。有专家解释说,在揭示国际法和我们周围的物质事物之间的复杂关系时,我们大家可以开始理解国际法是如何通过物体来结构和约束其主体,同时也能为我们生活的可能性和局限性设定一个轮廓。
国际法绝对有必要认识到海底电缆的实体性,它现在与数字时代的社会、经济、法律和技术秩序深深地交织在一起。国际法及其主导地位,是因为它构成现代数字化的经济增长重要因素的一个有形基础设施。海底电缆现在是国家和非国家行为者之间竞争和斗争的对象。这些斗争包括所有权、控制权、使用权和领土主权。所有这些都属于国际法的范畴,必须努力实现公平的监管。
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海底电缆的保护和安全,慢慢的变成了至少七个不同国际公约的主题。这一切都始于在巴黎签署的《保护海底电报电缆公约(1884)》。1884年的公约适用于签署国的领水,规定破坏此类电缆的行为构成应受惩罚的罪行。该条约的最大的目的,是鼓励利益攸关国颁布国内立法保护这些电缆。
世界从电报发展到电话,今天,这些海底电缆在通信技术方面仍然具备极其重大意义。这些电缆是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关于海洋法的一个议程主题。在国际海洋法会议(1958年)上,与保护海底电缆有关的三个条款被纳入《日内瓦海洋法公约》(1958年)。会议还商定,1958年公约的条款不可能影响任何以前的条约,包括1884年公约。
1973年,联合国召开了第三次会议,就海洋法进行辩论,随后产生了《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一次,有三个条款(第113至115条)专对于海底电缆的保护问题。不幸的是,1982年的《海洋法公约》及其前身条约,都未能正确地预见海底电缆对数字时代的重要性。
根据《海洋法公约》第21条和第113条,沿岸国有权制定国内立法,来保护其领海下的海底电缆或任何其他管道。然而,各国却没有义务制定这样的立法,为此,大多数沿岸国实际上也都放弃了这样做。许多研究和审查发现,很少或基本上没有国内立法将对这些电缆造成的任何损害定为刑事犯罪。
除此之外,还没有一个法律制度可以对破坏位于公海上的海底电缆的犯罪者进行起诉。《海洋法公约》将管辖权保护限制在船旗国的船只上。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沿岸国可以起诉在其领海内损坏光纤电缆的外国船只,但不能起诉其他造成损失破坏的船只。因此,在起诉故意或过失损坏此类重要基础设施方面,法律上存在重大空白。很明显,海底电缆更容易被敌对国家的外国船只在公海上破坏通信的邪恶设计。由此可见,在技术进步方面,数据传输网络已经取得了飞跃性的进展。而在法律上,国际法律框架却没有跟上。
在现代数字世界中,这些隐蔽的海底电缆是政治、权力、通信和最重要的竞争的场所。这些电缆从表面上看可能是一种隐蔽性。但是,隐蔽性的真正重要性在于它所掩盖的现象。现在是时候了,国际法应该认识到,全球数字化的经济是通过一个隐蔽的关键基础设施网络来运作和支撑繁荣,它需要更好的、不可践踏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