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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东方电缆关于股份回购发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法律责任。

  回购用处 □削减注册资本 √用于职工持股计划或股权鼓励□用于转化公司可转债 □为保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举行第六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以会集竞价买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计划》,附和公司运用自有资金经过会集竞价买卖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职工持股计划或股权鼓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越20,000万元(含),详细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份额以回购结束或回购施行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践回购状况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经过本次回购计划之日起不超越12个月。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买卖所网站()发表的《关于以会集竞价买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矩》《上海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买卖日内公告到上月末的回购发展状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发展状况公告如下:

  到2024年9月30日,公司经过上海证券买卖所买卖系统以会集竞价买卖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13,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687,715,368股的份额为0.27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1.80元/股,最低价为42.88元/股,已付出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188,677.00元(不含买卖费用)。

  公司将严厉依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矩》《上海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依据商场状况择机做出回购决议计划并予以施行,一起依据回购股份事项发展状况及时实行信息泣诉发表责任,敬请广阔出资者留意出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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