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一家专门干电线电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基本的产品为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及架空导线等,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产品应用于电网建设的输变电工程,光伏、风电、火力及水力等发电项目,大中型企业客户的电气装备及配供电项目,轨道及机场等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建筑配电及房屋装修项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星期四)以电线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段礼乐先生、潘泽国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家锦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做评估,并形成专项意见。企业独立董事段礼乐、蒲丹琳、罗桃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企业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2025年4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83,368.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4%;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13,488.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94%。截止2024年底,公司总资产153,476.34万元,较期初下降11.93%。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25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保荐人已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3,488.00万元,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和稳定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定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家锦先生、陈志辉先生、陈伟杰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九)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规范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上的水准,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制定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与会董事都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规范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上的水准,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制定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关于拟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四)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做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融资渠道,提升运营能力,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20.00亿元人民币,主要用途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需要,本议案的综合授信授权有效期自审议本次借款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前述授信额度内,授信金额可循环使用。
公司控制股权的人陈家锦先生、陈志辉先生、陈强先生和陈伟杰先生及其配偶拟为公司2025年度与银行形成的债权债务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担保人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家锦先生、陈志辉先生、陈伟杰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做担保的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做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在清远市清城区美林湖温泉大酒店七楼会议中心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2:0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截至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除议案7、议案10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其他议案已经经过公司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或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企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序号为: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线、会议联系人:潘泽国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一。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82”;投票简称为“新亚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星期四)以电线日(星期四)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仲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83,368.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4%;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13,488.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94%。截止2024年底,公司总资产153,476.34万元,较期初下降11.93%。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25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成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生产运行的所有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的真实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交易价格按市场行情报价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公告》。
(九)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与会监事都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做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20.00亿元人民币,融资行为出于公司的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综合授信授权有效期自审议本次借款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前述授信额度内,授信金额可循环使用。
公司控制股权的人陈家锦先生、陈志辉先生、陈强先生和陈伟杰先生及其配偶拟为公司2025年度与银行形成的债权债务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担保人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做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符合公司目前发展的策略及公司法有关要求,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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